昨天上午,有网友通过微博反映,洞头县有人贩卖三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海豚。记者向洞头县渔政执法大队了解到,这三只死海豚是渔民在海上捕捞到的,目前已经由当地街道干部监督掩埋。

当地居民说,上午一个渔民海上捕鱼回来后,渔网里捕捞到了三条死海豚。但他并不知道这三条所谓的“鱼”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海豚,还说要鱼个头大肉多,要联系买家卖个好价钱。周边一些认识海豚的年轻居民跟他解释这是保护动物,不能卖,但该渔民始终不听劝告。后来,有人拨打了渔政举报电话,相关执法人员来到现场后,批评教育了该渔民,他才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执法人员让当地街道干部监督其将海豚尸体掩埋,并补贴了其一定的误工费。据洞头县渔政执法大队郑元富大队长介绍,昨天下午2时,三条海豚已在适宜地点进行了掩埋。

“这三条海豚未到成熟期,应该是在海里觅食时误入渔民所架设的渔网。渔民的渔网往往一放就是一两天,一些海洋生物比较容易进入渔网被其缠住。”郑元富说,这是今年首次出现死海豚,且死亡数量超过了以往任何一次。近年来也发生过渔民误捕海豚的情况,另外也有误捕海龟、江豚等保护动物。此外,港口建设等人为因素也会使得海豚等海洋生物的生活习性改变,导致搁浅等后果。

记者从相关资料了解到,海豚是与鲸鱼和鼠海豚密切相关的水生哺乳动物,广泛生活在大陆架附近的浅海里,偶见于淡水之中,中国沿海已知有18种海豚。除其中中华白海豚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其他海豚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都不得用于商业用途。

对于捕捞、出售国家保护动物的情况,郑元富介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保护法》,执法部门将没收违法者的动物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0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近年来,虽然渔民的保护意识有所提高,但郑元富坦言一些少见的保护动物仍然会遭遇误捕和未能及时救生的情况。他提醒洞头渔民,如果遇到无法判别所捕动物是否属于国家保护动物的情况,可以拨打洞头县海洋与渔业局24小时应急电话-寻求帮助。

原文商报记者赵建勇









































贵州白癜风
白癜风能治好了吗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hthaituna.com/htfzfs/15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