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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事琐忆

作者:徐小斌

吃最早的关于吃的记忆是在交通大学的那间平房里。傍晩,一缕阳光斜斜地照进来,妈妈把她嚼碎的炸馒头喂给我——现在想想也要恶心,那时却吃得又香又甜。若干年后我偶然看见一只母鸽子喂小鸽子的情形,也是同样的方法,不过小鸽子是一群,而且特别主动,那母鸽子的嘴被撕得鲜血淋漓,令人感叹母爱的伟大。小时候口味倒是不高。喜欢吃炸馒头和煎鸡蛋,特别是那种溏心蛋,稀稀的蛋黄被薄薄的一层蛋青透明地遮蔽着,只消用嘴一嘬便可把蛋黄吸人口中,那一种特殊的香味令人回味无穷——至今我仍欢喜吃溏心蛋,虽然报纸上一再警告半熟的蛋不符合卫生要求。再就是白馒头蘸花生酱,百吃不厌。那时的花生酱味很醇正,加上自家蒸的白馒头,热腾腾的一顿能吃一两个,人便也长得像白面馒头似的。后来的花生酱越来越变味了,现在终于连购货证上的每月二两也不见踪影。但据说仍有正宗的花生酱存在,不过是价钱比那时高出十几倍而已。那时的价钱实在低得惊人。新鲜黄花鱼只要三四毛一斤,且有人送货上门。那人叫老于(不知是不是这个于字,但我想可能不是卖鱼的鱼),按现在说法大约是个体鱼贩子,每隔一两天总要搞些鲜鱼来卖。我家祖籍湖北,有吃鱼的传统,外婆又是做鱼里手,因此在六七岁之前没断过吃鱼。尤其爱吃鱼眼。小时候我比一般小孩的眼睛更明亮,外婆便说是因了爱吃鱼眼的原故。也怪,从不注意保护眼睛,几十年如一日地在昏暗的灯光下躺着看书,视力却永远是一点五,戴眼镜不过因为感光组织过于敏感——这样的眼睛让人害怕,好像除童年爱吃鱼眼之外别无解释。最想去的是广济寺的“居士林”。外婆是佛教徒,一个月总要去做两次佛事。对于我们来说,那真是快乐无比的日子。因为佛事之后便是素斋。无非是些素鱼素肉素鸡之类,统统都是豆制品,但做得精致,且因小孩们总是吃别人的东西香,所以姊妹们想起那素斋便馋涎欲滴。到了三年自然灾害的时候,每每为此争得打架——因为外婆每次只能槜带一人,自然大姐被优先考虑,我和二姐则败北下来,一个吼声震天,一个哭声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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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自然灾害期间平添了许多票证,包括“高级点心票”。所以那时有“高级点心高级糖,高级老太太上茅房”一类的童谣,显示了吃不起高级点心的孩子对吃得起高级点心的孩子的仇视和轻蔑。按照父亲的职称,自然也享有高级点心票。但家里僧多粥少,总是不够分。现在没人理睬的玫瑰酥皮点心也是俏货。只有一次香甜地吃足了马蹄酥,并为此生了一场病。病中,妈妈和外婆轮番回忆起她们当年爱吃的东西,让我忽然觉得世界是那么美好,竟然有那么多我从没吃过,并且完全无法想象的东西。譬如妈妈说,她小时候爱吃一种叫做羊角蜜的点心,咬一口,蜜汁便顺嘴流。外婆当然更加博大精深——她年轻时曾掌管着一个大家族——仍能准确无误地报出许多菜名及其做法。而且因为外公过去在铁路上做事,有一些洋人朋友,外婆甚至懂得一点西餐。譬如汉堡牛排、罗宋汤什么的。后来我忽然惊奇地发现妈妈、外婆和我一样喜欢画饼充饥——人类自欺的本能无所不在——她们在谈吃的时候眼睛闪闪发光,一点儿也不亚于我眼中的光芒,这种谈话最后总是在长叹一声中结束,然后眼中的光便熄灭了。在外婆,还一定要有个撇嘴的动作,伴随着一声:“哼,现在!”每逢这时父亲也要重重地哼一声,以表示对外婆不满的不满。他是坚信社会主义必定胜利,共产主义必定来到的。自此我竟很喜欢生病。喜欢在病中咀嚼那些想象中的美味。应该说,自然灾害的影响对我家来说并不大。不过是有时在白面里裹上棒子面,名字也起得很好听,叫做金裹银。偶然地,也和邻家小朋友一起去釆槐花、摘榆钱什么的,也吃过榆钱蒸的饭,马齿苋包的饺子,不过像是调换口味而已,终归没有觉得厌烦。隔壁同岁的男孩小乖却没有我这么好的运气。每天都要去挖野菜,有时还能挖到蘑菇——不过大多数时候挖到的只是一种像蘑菇的东西,叫做狗尿苔。然而比起东北兵团来,这一切也就算不得什么了。在兵团五年,只吃过一次米饭炒菜。那是在刚去的时候,连里开恩放了一天假,于是大家纷纷去德都县城照相,中午就在那儿找了个饭馆。东北的大米一粒粒的透明而香糯,口感特别好,吃这样的米简直不需要什么菜。那菜不过是肉片青椒和酸菜豆腐,都切得像东北的一切那样硕大,我们在苍蝇的嗡嗡声中嘬完了最后一口汤——那一种回味整整延续了五年之久。连队的伙食永远是菜汤馒头。有时因为伙房打夜班碰翻了煤油灯,菜汤里便充溢着煤油味。馒头常常是发了芽的麦面又黑又粘。实在熬不住只好装一回病,吃碗病号饭过过瘾。所谓病号饭,不过是擀点面条用酱油一煮,加点葱花味精而已,但在那时却是我们的佳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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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也有打牙祭的时候。有一回家里寄来了腊肉,正巧有黄豆和土豆,就把土豆用灶灰烤了,满满地煮了一锅腊肉黄豆汤。七八个人围在火炉边,每人手中拿一把小勺,加了酱油膏和味精,当第一层鲜亮的油珠浮起来的时候,勺便纷纷落下去,这一下,宁肯舌尖烫起泡也不再撒嘴了。这样的夜晚常常停电。灯光骤灭,窗外的冰雪便一下子变得很亮。有很蓝很蓝的雪花悠悠地落下。嘴里仍荡着腊肉的余香,整个人变得软软的很容易出现幻觉。于是大家开始在黑暗中讲故事,讲各种美好和恐怖的故事。后来,火熄灭了,故事也讲完了,就仰头看天花板上一串串的冰挂,在黑暗中可以把它想象成水晶玻璃大吊灯,就像人民大会堂宴会厅里那样的。二十多年过去了。这样的故事以后不知是不是还会再有,但肯定有别的故事继续着。各地的风味菜实在吃得不多,能吃中的就更少了。大学期间去过一次上海,曾经为城隍庙的小吃着迷,但日子一长,什么也没留下。倒是八四年去厦门吃中了那里的肉燕汤。所谓肉燕,是瘦肉磨成细粉,雪白的卷起来,烧菜做汤都浓浓的十分鲜美。朋友们特意送我一些带回,却无论如何做不出那种味道来。八六年去武汉,有湖北佬介绍三种风味:四季美汤包,老桐城豆皮,小桃园煨汤。果然不错。尤其是小桃园的鸡汤,用一个个小瓦罐煨成,真正原汁原味,纯白得像奶。喝起来浓香扑鼻,回味悠长。豆皮也好。只有汤包因油汁过多,分不出甲鱼馅还是香菇馅的了,味道一律鲜美而已。

前年去西北,发现发菜是一样好东西,便买了一包回来,却不知怎样吃,仍在那里放着。人说“吃在广州”,近几年更是听说广东人“长腿儿的除了桌子椅子不吃,带毛儿的除了鸡毛掸子不吃”,连娃娃鱼等自然保护动物都敢招呼,真可谓登峰造极了——只盼他们别把珍奇动物斩尽杀绝。不过,我去广东却没能吃上什么。只在深圳吃了几次鱼粥,因为价钱奇贵,已经觉得很奢侈了。最实惠的倒是那次去成都吃的川味火锅,什么黄鳝、泥鳅、毛肚、百叶、猪脑等统统涮将进去。最神奇的是那种调料,简直是鲜香可口的“厨房杀手”,能活活让人吃得撑死也放不下筷子的。我几次问起那调料的配方,主人们都神秘地搪塞着,最后露了一点口风,说是其中掺了罂粟,因此吃了以后会上瘾的。其实主人们倒是多虑了,当时就是有人当众在锅子里撒下毒药也不会败坏老饕们的食欲——“过把瘾就死”,值得!不知从何时始,大家的嘴越吃越刁。各种饭局以各种名目存在着,且规格越来越高。最后终于物极必反有了四菜一汤的规定。但菜少也有菜少的吃法:基围虾、铁板鹿肉、红烧鲍鱼、扒熊掌、鱼翅汤也是四菜一汤。不过吃多了,吊了胃口的美味也会变得味同嚼蜡。于是美食先锋派们又开始返朴归真,什么扎啤、二锅头,什么粉条炖猪肉等等又成为一种时髦,犹如西方贵族们开口便是“water”一般,透着身份的不凡。有一位经理朋友请吃粤菜,三个人叫了十几个菜,自己只吃一小碗鱼翅汤,当然,是一百四十五元一碗的。我猜他的胃大概已经接近凝固,只有液体才能渗进去了。丈夫出国半年,回到家中,我用一碗清汤面接风。他几口吞下,连叫好吃。说是半年没吃过可口的饭菜。我对这种说法却深表怀疑。直到前不久有一次一起出去买东西,中午在王府井的“麦当劳”吃快餐。倒真是快,且又干净舒适,只是口味实在不习惯。丈夫要了“巨无霸”、“麦香鸡”、炸土豆条、热巧克力和菠萝冰淇淋。麦香鸡是女士吃的,秀气些,看着倒是很漂亮,新鲜面包里夹着浅粉的炸鸡肉饼,碧绿的酸黄瓜,嫩黄的生菜,雪白的奶油,连上面的芝麻也透着新鲜干净,及至一吃,却吃出一股怪味,提出质疑之后,丈夫肯定地答复我说,据他在美半载之经验,这确是地道的美式快餐,与美国本土所吃一般无二。只好又换来巨无霸,又觉得有股膻味。喝口热饮还有酒味,于是大呼上当。丈夫幸灾乐祸地说,看来你只适合在国内生活,你就老老实实呆着吧!最后我只好吃冰淇淋。美国的冰淇淋确实很好吃。后来侍者换了一支曲子。是小提琴曲。冷冷清清地流动着。我和丈夫都不再说话。透过剔花的窗帘可以看到大街上熙熙攘攘的人群。防寒服构成一块块鲜艳的颜色。不知为什么忽然想起许多年前躺在床上生病的时候,那时头回听说世界上有一种叫做汉堡牛排的美味。现在真的不知道什么叫做美味了。我相信吃遍世界也不会再有比那锅腊肉黄豆汤更好吃的东西。那一个冬天的晚上,有蓝的雪花静静地飘落。

穿十七岁之后便没让家里买过衣裳。说起来很骄傲的,其实也有种隐隐的心酸。比起那些受母亲宠爱的孩子,我似乎一直是个不受待见的“辛德莱拉”。妈妈最后一次带我买衣裳,是在我去东北兵团的前一个礼拜。像是生离死别似的,家里忽然对我慷慨起来,使人想起当年武都头在死囚牢里忽然得了一顿好酒菜款待。我却缺乏他“临死也要做个饭鬼”的气魄,眼睛瞟着那时最昂贵的宽条绒,手却只敢怯怯地指向价钱最低廉的那一片。虽然价廉,却力求物美。加上还有一点私心:在蓝蚁之国中悄悄显出一点特色,既不能被人骂,又要与众不同,这便十分的难了。几件衣裳竟买得十分可心。加起来不到二十元钱。两件衬衫,一件白底银灰条纹,一件雪青色带蓝、绿、黑三色图案,自然都是布的,雪青色那件大概还是三寸布票一尺的布。最欢喜的是那件线呢两用衫:有黑白蓝三色的小格子,都是凸起来的,在那个时代,这也算是很奢华的了。因为有了这几件衣裳,悲伤的心情也褪去了几分似的。五年之后,除了雪青色衬衣在夏锄时被汗水泡糟了之外,其他衣裳都完好无损。

有段时间我常常去她家学画,每次都是一盘小点心,间或还要弄些莲子羹之类的,还总是怕怠慢了我——她好像总是小心翼翼地对待任何人。她的服饰总是美得意外。譬如一件黑丝绒旗袍,领口上一定要有一枚水晶饰针;米色东方绸大襟外罩就配上黑底红花丝质披肩;夏天常穿一套白色麻纱衫裤,那种半透明的白穿在谁身了也要脏,她穿着却是纤尘不染。配上那张秀美的化着淡妆的脸,很有一种特殊的韵味。所以小时候我一见到张太太,便盼着自己快快地长。这大概便是我最早的资产阶级思想了。不过即使在斗私批修的高潮中我也没把它亮出来说给人听。母亲年轻时偶然也妆扮一下,总归没有旧照片上的漂亮。挨到文化大革命,就更素气了。旧照片也被大姐铰碎从下水道冲走。张太太被抄了家,第二天便投河自尽了。据说抄出了钻戒和紫貂。奇怪的是当时人们都很麻木,这样的消息一点不能引起轰动。外婆急忙把镀金佛像收了起来。其实据我观察,革命的大姐未必会将这些物什上交。后来发生的一些事果然证实了我的推测。十七岁那年从兵团回家探亲,正当“花季”,市面上却仍是一片萧瑟。好不容易在王府井找到了一家“益民商店”,专门卖出口转内销服装的,这地方立刻成了沙漠里的绿洲。我在兵团月工资三十二元,每月七元饭费,五元零花,还要剩下二十元。寄了一些给家里,手上还剩了百十来块,也算是当时同龄人中的“大款”了,便毫不吝惜地花在穿上。先是花九块多买了一件的确良花衬衫,淡绿上有古铜色细致图案的,众人都说好。紧接着又买一件长丝的确良绣花短衫,商标上俨然绣着“精工巧制”和“madeinchina”,十四块钱,因为太奢侈,只好把它锁进柜子里。直到一九七八年上大学的时候才拿出来穿,依然很显眼。后来又有一件毛衣,浅黄的,袖口和下摆有同样的咖啡色大花,在那个年代该算是非常特殊的了。好像是二十多块钱,我在柜台前转来转去,心痒难熬。终于没有舍得买,却又忍不住对邻家的女孩说了。谁知那女孩倒是个有心人,悄悄买了来。终于在我十八岁生日那一天,得到这样一件珍贵的礼物。

那时买的衣裳结实得奇怪,怎么穿也穿不坏。一直到去年,才给了做小时工的阿姨,还像刚买了一个月似的。最后一回去益民商店,是在七六年大地震之后。当时都在外面摆摊卖衣服,且一般都是一次性甩卖,价钱低得惊人。有件黑色连衣呢裙镶威尼斯大花边的,只卖八块八毛钱,因售货员说我穿可能会小,略踌躇的工夫,便被另一女士抢走,为此我后悔了好长时间。但当机立断亦有后患——有几件衣服便是不顾后果蜂拥抢来的,后来实在是穿不出来。又重新改造设计过,依然无效,只好送了人。还有一件黑色女士呢斜裙,腰太细而下摆太宽,还很容易沾毛,之所以决定买,完全是因为那售货小姐的妩媚笑脸。所以丈夫讥我若去了西方肯定会破产——那裙子还在箱子里搁着,送都送不出去。时装和流行色不知什么时候开始涌了进来。头一回看皮尔·卡丹设计的时装,还真有点儿看不惯那些光头皮的塑形模特。许多人的审美趣味接受了严峻的考验。过去有“红配绿,看不足”和“红配绿,赛狗屁”的说法,无论是“看不足”还是“赛狗屁”都是极端。中国缺乏中间色。而流行色恰恰以它非黑非白、非此非彼的色彩悄悄散发着魅力。赭石色,淡金色,橄榄绿色,银蓝色……正是色与色之间的过渡,构成了神秘的不可言说的美。

心里终归还记挂着那几件旗袍。有一次,趁着“倒箱子”的机会,怯生生地向母亲提了要求。因想着那件西洋红的实在漂亮得不敢要,便舍而求其次,要了那梨黄的,母亲答应得倒很痛快。谁知觊觎者并不止我一人。待那旗袍到我手里,已变成了一件大襟短衫。我惊得说不出话来。真不知是谁竟能狠下心来剪断如此美丽的旗袍,早知如此,我宁肯不要。面对那伤残的旗袍我哀哀地哭起来,照例被母亲视为乖戾。后来才知道,原来大姐已抢先要了西洋红旗袍并剪去梨黄色的一半。那时她已去了三线工厂,已经对当初破四旧的行为表示悔恨了。为了补偿,母亲又将那丝旗袍给了我。如同捏了一团火似的,把旗袍收进箱子里,心里仍装着“西洋红情结”。直到几年后朋友从上海给我带来一件真丝双绉的衣料,那颜色恰恰合了梦中的西洋红。做成一件连衣裙之后效果却并不怎样好。洗了几水之后就更差了。从此不再想这种颜色。至于那件丝旗袍,直到结婚之后才穿过一回。丈夫却并不认为太好。且领口已经小了,只好用一枚领针别起来,到底没有张太太那般的风韵。

玩如今“玩”的涵义比任何字眼都广。玩政治玩文学玩股票玩房地产什么都可以一“玩”蔽之,玩可以掩饰一切目的,且透着轻松洒脱。而“玩”字本来的意义却很单纯——我正是从这单纯的意义上来谈玩的。一听大人说声“玩去吧”,哪一个小孩不像过年似的?小时候,特别是弟弟尚未出生的那几年,我可以说是嗜玩如命。最好玩的地方自然是“下坡”。交通大学幼儿园再往东有一约四十五度的斜坡,下去之后便能看见几排平房,平房前有一条小河,河边的青苔显出森森细细的美。常有白鸭在河上游。沿河往西去,是一片未开垦的处女地。那里荒草没顶,野花盛开,是我童年时代的乐园。从闻到春的气息开始,这片荒草甸子便喧腾起来。夏天则是这里的极盛时代。整个大院的孩子们好像都集中到了这儿。有用网子粘蜻蜓的,有釆野花、采麻果的,有捉迷藏的,有逮昆虫的,还有捡矿石的……三伏天的大中午,不动弹还出汗呢。就那么汗水滴滴的在荒草丛中穿梭似的跑,在震耳欲聋的蝉鸣声中,嗅着野麻果的气味。到了夜晚,这里更是美得奇特:萤火虫在草叶间闪着蓝幽幽的光,纺织娘低吟着,寂静中流动着神秘,我们拿着火柴盒跑来跑地去捕捉着蓝色的光点,光脚丫儿被露水浸得凉津津的。说到气味,我有个发现:四季似乎都有它独特的气味。夏天的傍晚更是有一种气味勾着孩子往外跑。小的时候我无数次地感受到了,却说不出来。那是一种饱和得快要爆裂的东西,犹如吹得透明的玻璃泡,不,它是柔软的,暖融融的,不断地膨胀着,紧紧地包围着你,让你不断地吻着它,于是你周身发胀,没法儿坐在家里乖乖地吃饭,只想浸泡在那种气味中慢慢发酵直到自己也化成同样的气体……“我们要求一个人哪,我们要求一个人……”“你们要求什么人哪,你们要求什么人……”“卖蒜哩,什么蒜?青皮萝卜紫皮蒜……”“锯锅锯碗锯大缸,缸里有个小姑娘,十几啦?十五啦,再呆一年就娶啦!”“一网不捞鱼,二网不捞鱼,三网捞个小尾巴尾巴尾巴……鱼!”每到夏夜,这样的歌谣便此起彼伏,融化在那种特殊的气味里,变为更大的诱惑……

奇怪的是做这种游戏的时候我每每会输。比方说,我总是莫名其妙地被人当作“小尾巴鱼”捞住,无论怎样也难逃法网。说“再呆一年就娶啦”的时候,需要事先迅速地找好搭档,我却常常被大家忽然抛弃,变为嫁不出去的“小姑娘”。所以从小我便有一种“怕输”的心理,越是怕输越要输,最后真的到了三十岁才嫁。但是在有些方面我的胆子又大得出奇。譬如说,爬树、爬墙、偷花之类。春秋之际,特别是春天,交大的整个校园都姹紫嫣红起来。榆叶梅、干枝梅、桃花、杏花、梨花、丁香、迎春……甚至牡丹芍药,枝枝火爆。每当月亮出来的时候,我和邻家的女孩玲玲便悄悄踱到校园里,见到好花便悄悄采一枝。最后集得一束插进自家的花瓶中。不过这是要冒极大风险的。首先是两道门岗,有时校卫队还要夜间巡逻。有一回掐梨花正好碰上巡逻队,我俩不约而同地各自爬上一棵梨树,也许是因为太紧张的缘故,一枝梨花恰巧落在一位师傅的脚边。我吓得气也不敢喘,那一分钟好像持续了一个世纪——终于,没有发生什么。雪白的梨花在月色中有一种温柔敦厚的感觉,回家后在灯下则是透明的,而且靠近根部的花瓣透出一种淡淡的绿,所以看上去像是玉石的杰作,又有一种玉石所没有的香气,静静地在屋中弥漫开来。不过赏花已照例不是我的事,我的全部乐趣都在那历险之中,当然,回家之后还往往难逃一顿臭骂。但那花的美遮蔽了一切,很快大家便陶醉在那香气之中而不再追究我的罪行。特别喜欢下雨。喜欢看雨后的虹。更喜欢捡雨后石子。那时的交大还没有柏油路,路上的石子便被冲刷得流光溢彩。一群群穿开档裤的小屁股撅得像白蘑菇似的,每个人手中都拿着个小玻璃瓶,石子装进去用水泡起来,果然很好看。有时甚至能捡到矿石。姐姐便捡过水晶和云母,我也拾到过一种闪闪发光的石头,大家都说是金矿,我便用玻璃盒子装了做“标本”,后来终于不知去向。上学之后女孩们都爱玩跳皮筋。跳皮筋时唱的歌谣也有一番历史的演变。姐姐那一茬人唱的是:小皮球,我会跳,三反运动我知道,反贪污,反浪费,官僚主义也反对!而到了我们,则变成:小皮球,香蕉梨,马莲开花二十一,二五六,二五七,二八二九三十一!这个歌谣唱了很长时间,并行不悖的还有:党中央发布总路线,全国人民总动员,鼓足干劲争上游,多快好省加油干,我们要做促进派,最响亮的口号是干千千,干!……更有用电影插曲套的:一束红花照碧海,一团火焰出水来,珊瑚树红春常在,风波浪里把花开……无论套用什么样的歌谣,女孩们都跳得兴致勃勃,即使在冬日的寒风中,女孩们也像翻飞的树叶似的活泼泼地飞舞——那时的衣着确实很朴素,因此不能用什么特别鲜艳的物质来形容。

文革对于许多人来说是一场梦,可对于我们这些当时的小学生来说,则充满了一段稀里糊涂的美好回忆。首先是“停课闹革命”,这消息令我们欢欣鼓舞。起先还关心着国家大事,诸如骑车上各大专院校看大字报之类,也曾随大孩子们一起破过一天“四旧”,后来新鲜劲儿过去了,终于不耐,便玩开了,一玩就是两年。那时主要玩一种“攻城”游戏。在地面上画好方格,方格核心是一圆圈,A方守城,B方便攻城,武器是一装着小石子的布包,B方如能绕过A方防守将包扔至圆圈,B方赢,如B方三次机会均失,也就是说,A方三次防守有效,则A方赢,双方互换。这游戏玩起来很着迷。我却仍然是输。后来发现凡是有规则的游戏我一般都输,却比较擅长某些带有冒险性质的创造性活动。大约智力发展很不全面。另外仍常常去“下坡”,那里的荒草园早已变为一片绿地,夏天的夜晚再没有萤火虫飞来飞去,但那条小河仍在。尽管河水不再清亮,也没有白鸭浮游,雨后却还可以拦鱼拦虾——是极小的鱼虾,可以养,也可以吃。用面粉拌了炸成丸子,蘸上盐和胡椒粉,味道很香。十六岁不到去了东北兵团。冬天气温常在零下四十度以下,冰天雪地,且一年四季都有活干:春天踩格子,夏天铲地,秋天割麦子,冬天做颗粒肥,没有闲下来的时候,与“玩”似乎绝缘。但第二年我便想出了新玩法:秋收时可以把马号的马牵来帮助攒场,于是我便借此机会天天牵马。日子久了,诸马都与我相熟起来,尤其是一匹瞎了一只眼的马格外老实。我便趁着午休时间悄悄把独眼马牵到最辽阔的八号地,企图从骑它伊始,最后达到纵横驰骋的境界。谁知一开始便惨遭失败:我好不容易踩着一块石头翻身上马,后面便忽然雷鸣也似的大吼一声.干什么呐?给我下来!我全身一抖,棉胶鞋正踢在马屁股上,独眼马疯了似的狂奔起来,我在颠得骨软筋麻之后被亳不犹豫地甩将出去,那一刹那真的有天地倒悬之感。第二天,连长在全连会上大吼大叫:连里三令五申不让骑马,可偏偏就有人违反规定!还是个丫头!平时看着蔫不出溜儿的,敢情蔫儿人出豹子!蔫萝卜辣心儿!真是“创伤深重欲笑不能,年龄不小不便再哭”。玩的历史遂中断。直到去年,家里买了游戏机,原是陪儿子玩的,谁知渐渐入迷,自己也非常投入起来。《魂斗罗》能玩到出一身汗,和儿子互相拍着肩膀大叫“好兄弟”,互相埋怨起来更是遭到丈夫的讥笑:这哪像母子,分明是姐弟俩!终于无奈地发现七岁的儿子的反应要快于我,当然,他也常常耍赖皮,譬如玩《赤色要塞》时,开花雷都在固定位置上放着,谁吃了谁的子弹便增加杀伤力。他便不管怎样,一律不让我吃,并且在双人对抗的游戏中儿子有个不成文的规定,那就是我只能输不能赢,否则便要闹将起来。我只好为了和平共处而采取绥靖政策。想想童年时越怕输越要输,现在总算没有怕输心理了,却又要被迫输掉,真真这辈子没有做胜者的指望了。大约自古来的游戏便有两种:一是讲究游戏规则,二是成者王侯败者寇,只要赢,不择方法手段。我想,如果有人能把这两者结合起来便该是高手了。可惜我不能。看儿子的罢。

作者:徐小斌

来源:上海知青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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